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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214/j.cnki.cjotadm.2014.22.101

浅议药品标签中有效期的标注

引用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自2006年6月1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施行以来,笔者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对该规定第二十三条药品有效期的内容,认为有不够严谨的地方:<br>  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写道:“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而在后面的具体格式举例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前后表述不一致。

药品说明书、标签、药品有效期、管理规定、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实践、二十三条、年月日、管理局、国家、格式、布施

R95(药事组织)

2014-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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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伤残医学

1673-6567

11-5516/R

2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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