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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6567.2009.03.127

举证责任倒置对急诊护士的要求

引用
@@ 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与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好相反,因而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承担举证责任方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庭就可以推定其存在过错.而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是医疗纠纷发生的高危环节,因此,急诊护士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举证责任倒置、医疗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医疗纠纷、医疗机构、损害结果、侵权诉讼、民事诉讼、救治工作、急诊护士、责任方、无过错、证明、推定、环节、法庭、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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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73(护理学)

200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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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伤残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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