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567.2008.01.070
浅谈医疗纠纷举证倒置后护士应有的对策
@@ 近年来,医疗纠纷己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2001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四条第--款第八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该司法解释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则的实施不仅对医患双方都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使医学与法律产生了碰撞,同时也是摆在护士面前的一个难题.现就应对"举证责任倒置",浅谈几点应对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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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73.5(护理学)
2008-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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