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501.2004.12.056
季节性和夜间哮喘的临床分析
@@ 根据2003年全球支气管哮喘防治创议(GINA)和我国哮喘防治指南的定义[1,2],支气管哮喘主要表现为反复发作性喘息、胸闷、气急、咳嗽等,常在夜间及清晨发作或加剧,部分患者哮喘发作有明显季节性.根据发作的频率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临床上大多数哮喘患者属于所谓慢性持续期,指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临床症状.在哮喘严重程度的分级标准中,症状出现的频率又是主要的指标之一,其中包括白天症状和夜间症状.以第2级哮喘为例,关于症状的分级标准为"症状≥每周1次,但<每天1次;夜间哮喘症状>每月2次,但<每周1次".在哮喘长期治疗方案的规定中,相应地第2级哮喘的基本治疗措施为"吸入糖皮质激素(≤500μg BDP或相当剂量其它吸入激素).从上述描述可以推导出如下结论:①评估哮喘严重程度的主要标准是总的发作频率,实际上主要指白昼症状,夜间症状相对少见,一旦出现常常意味着病情更为严重;②绝大多数哮喘患者需要长期治疗,即控制性治疗,前提是这些患者均属常年性哮喘(慢性持续期,甚至包括缓解期),有多大比例患者属于季节性哮喘,是否需要长期治疗,则语焉不详.
哮喘、季节性症状、夜间哮喘、GINA、诊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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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62.2+5(呼吸系及胸部疾病)
2005-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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