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668.2009.06.005
从行政法学看中国户籍制度改革
@@ 1 户籍制度的历史演变与当前困境
新中国的户籍制度,在中央层面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公安部发布的<城市户口暂行条例>.这一条例的目的主要是维护治安(第一条),除立法目的、有关施行方式和颁行部门的规定外,仅有9条实质性规定,主要的功能是登记户口、确定户主、变动登记以及施加对住宿超过三日的来客的报告义务,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一种单纯的信息反映机制,作为公安等行政部门的决策与行动之依据,并不包含控制人口流动的规范意图.
行政法学、新中国、户籍制度、暂行条例、行政部门、维护治安、人口流动、立法目的、历史演变、户口、公安部、反映机制、登记、实质性、可追溯、住宿、意图、义务、信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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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21.3(人口学)
2010-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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