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浅议诚信原则视角下的用人单位调职权

引用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都不同程度受到了影响,可能会导致其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安排发生变更.即便没有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也会因劳动者在工作中展示出的能力、特长、短板等情况,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进而导致劳动合同中部分条款的变更,比如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面行使调职权?该权利应当如何行使?笔者试图从诚信这一视角厘清这些问题,希望对正确处理用人单位的调职权有所裨益.

诚信原则、用人单位

D923.6;F272.92;F842.3

2022-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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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劳动保障

1006-0480

51-1655/D

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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