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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员工拒绝换岗停发工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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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2016年11月,我与某大型酒店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由我负责前台接待工作,月工资3000元.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公司对我的工作表示满意,合同正式履行.然而,今年3月,酒店却突然以缺少餐饮服务员为由,在未与我协商的情况下,将我从行政部调到餐饮部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我对这种做法很不满,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是担任前台接待工作,而且1年多来自己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地完成了安排的任务,所以我要求酒店履行合同双方的约定,并拒绝到餐饮部上班.但酒店却告知我,根据企业实际要求对职工工作岗位进行调动是企业行使用人自主权的正当行为,并以我不服分配为由停发工资,限期一周离开.请问酒店的做法合理吗?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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