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12”2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把“春暖行动”纳入我省即将开展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系列活动之中.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切实突出行动重点.认真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确保今年“春暖行动”取得实效。请各地于6月15日前将今年“春暖行动”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厅劳动关系处。
和谐劳动关系、合同签订、农民工、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书面形式、办公厅
F323.6(中国农业经济)
201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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