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398.2011.05.028
论旅游立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完善
随着旅游业的繁荣和世界各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在旅游过程中如何促进作为重要旅游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双赢与互动显得尤为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契合于文化性.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以旅游法为载体,通过旅游法的体系化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可行而科学的.我国应通过制定旅游基本法、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省级地方旅游法规等法律,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宏观到微观多方位的保护.
旅游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6
F592.0(旅游经济)
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2008022;09XWA06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