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398.2010.03.016
农用地集约利用与农产品消费市场可达性关系研究——以江苏兴化市为例
基于农用地集约利用和市场可达性评价方法,计算了兴化市各乡镇农用地集约利用程度和农产品消费市场可达性并通过统计方法初步分析了两者的关系.结果表明: (1)农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与农产品消费市场可达性具有明显的空间差异; (2)农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与农产品消费市场可达性之问的秩相关系数为0.23,在α=0.05的置信水平上相关关系不显著,这说明县域尺度下农业用地集约利用与农产品消费市场可达性之间的空间模式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农产品消费市场可达性-农业生产方式-农用地集约利用程度"农业区位论模式.
农业区位论、农用地集约利用程度、农产品消费市场可达性、秩相关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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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9.9(中国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2010-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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