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入会权制度研究
一、引言入会权是日本民法中规定的以共同收益为目的,一定范围内居民可以进入特定的山林、原野、河川进行采集野果、放牧、捕鱼甚至采伐树林、挖掘矿产的用益物权.在明治民法成文规定之前,农田的耕种一般是以“户”为单位进行,但山林原野的利用一般是以村为单位集体利用.村民耕种田野所需要的肥料、牛马的饲料、生活的燃料以及住宅的建筑材料等都是从村有的山林中获取.
日本、山林、用益物权、民法、建筑材料、耕种、单位、住宅、野果、田野、饲料、树林、收益、燃料、农田、矿产、居民、集体、获取、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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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2;X82
2015-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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