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447-6573.2018.03.021
风格史-断代史现代性-后现代——西方音乐历史编撰学若干问题的讨论
一、“风格断代史”论析
什么是风格史?这个原本相对明确的历史编撰学流派,却在历史中不知不觉地演化出不同的理解,这里有必要对其进行疏理.
1988年,美国音乐学家弗吉尼亚·耐费尔到中央音乐学院讲学,专门讲授音乐风格史.但是,当被问及:什么是音乐风格史,它与音乐史的区别是什么时,耐费尔却意想不到地提醒我们:需要纠正一个误会,风格史与普通的音乐史并没有太大的区分,至少在美国,二者经常可以视为同一.①耐费尔的这个说法,虽然使人一时会感到困顿,但仔细想想,似乎也确是如此:格劳特等人流传广泛的《西方音乐史》经常被视为风格史著述;而诺顿西方音乐断代史系列丛书:《中世纪音乐》《文艺复兴音乐》《巴洛克音乐》《古典主义音乐》《浪漫主义音乐》以及《20世纪音乐》也被称为“风格断代史”(stylistic history)②.在这里,“风格史”概念同普通的音乐史似乎真没有什么区别.在耐费尔看来,“风格”二字在这里只是为了强调对“音乐本身”的重视,以示于“与大量不谈音乐只热衷于考证、记谱、手稿等史书的区别”[3],当然它也区别于社会史、文化史倾向的著述.
2018-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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