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0447-6573.2011.11.017

“2010年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徐州论坛”综述

引用
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组主办的课题结题学术研讨会于2010年11月24日-26日在江苏徐州中国矿业大学举行,来自国内外7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收到论文43篇.现就要点综述如下:一、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周海宏发言指出我们对"非遗"价值的认识很缺失,周先生的证据之一是"一百多年前英国大哲学家罗素在中国游历了两年之后临走时说过,我发现中国民族有非常伟大的文明,但是他们没有能力保护下来";之二是自己的亲身经历:"1989年我去四川汉源县采风,很多人告诉我这里没有民间音乐,可是在离我们1.5公里的地方就有非常好的民间音乐".周先生从主体认识角度的阐发,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尽管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广泛的价值,但如果我们认识不到它们的价值,仍然阻挡不住它们消亡的步伐.所以加强保护工作正当时.对此,原日本立泽大学教授孙玄龄在《再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也认为,中国人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念上认识不到位,导致许多文化遗产传承陷入困境,甚至消亡.应该要多借鉴日本的经验,加强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正因为我们的认识缺位甚至错位,鉴于保护工作的紧迫感,田青先生发言甚至大声疾呼,"对待中国丰厚的文化遗产,面对人类祖先的创造,我们这一代人没有资格像法官一样去评判它,更没有资格抛弃它,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完整地交给我们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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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B02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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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音乐(评论版)

0447-6573

11-1655/J

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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