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619/j.cnki.rmltxsqy.2021.21.007
论网络平台数据治理的私权逻辑与公权干预
互联网平台能够通过算法获取与人之行为密切相关的大量数据,而大型互联网科技平台公司甚至有能力在大数据基础上,提供一种有别于市场治理的数据治理方式.人类正在成为不断向各种网络平台被动提交各种数据的"数据人",网络平台数据日益激增,事实上使网络虚拟空间获得与公权力相对应的私权力,因此互联网平台数据治理的难题被提上议事日程.其中,如何建立公正的网络平台自我治理体系并重塑网络平台的公共利益职责,如何明确网络平台治理失范的公权力介入机制并消解数据垄断网络平台的非合理结构性优势,如何协同发力确立互联网平台数据的场景化保护并构建互联网平台治理失灵的救济机制,成为网络平台治理中的重点难题.随着网络平台风险的不断增大,唯有通过自我治理、外部治理、协同治理和问责救济等多元化制度创新,不断检视现实困境及其破解方式,综合考量并相互统筹,才能在复杂治理的大背景下,最终达成"私权力"网络平台数据治理与公权力介入机制之间的动态平衡.
数据平台;数据治理;虚拟空间;平台治理
D922.29;TP393(中国法律)
复旦大学人文社科青年融合创新团队项目IDH3457009
2021-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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