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619/j.cnki.rmltxsqy.2020.16.011
美、日、澳商业判断规则比较——渊源、适用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作为公司治理高度发达的国家,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各自都拥有一套成熟的商业判断规则.在规范渊源上,美国以判例作为法院裁判的基本指引;日本未将商业判断规则成文法化,但日本的董事责任免除制度或许可以提供规范依据;澳大利亚将商业判断规则纳入其成文法体系,此举在世界范围可谓少见.在司法适用上,美国在诉讼程序层面以“假定”理念为指引,进而设计出独特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及诉讼推进步骤;日本则在不同个案中总结商业判断规则基本要素,允许法官适度介入董事决策;澳大利亚在实践中勾勒出董事“安全港”的大体轮廓,并确定若干个典型的法院审查标准.这些国家的实践对我国商业判断规则的完善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商业判断规则、规范渊源、司法适用
D93/97(各国法律)
2020-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