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619/j.cnki.rmltxsqy.2019.06.008
人工智能视域下的信息规制——基于隐私场景理论的激励与规范
人工智能与互联网、大数据的加速融合诱发新型社会风险,提出了信息规制的新诉求.总结信息规制的相对性、公共性特征,反思信息自决机制,应当基于利益平衡的立场,适恰地处理信息领域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紧张关系.隐私场景理论为处理这种紧张关系提供了进路,强调信息的适当流通,建构了信息规范的四项参数,反对信息类型的二分法,提供了特定场景中“适当”的分析工具.激励与规范的视域下,应当从基于使用场景与敏感程度的同意规则,差异化应用场景,以及法律、标准、协议、代码的规范体系,技术自我规制四方面探索场景理论的应用.
人工智能、信息规制、隐私场景理论、利益平衡
A81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重大培育项目
2019-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0-7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