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稳定、秩序与良治——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公共事务治理
乡村公共事务治理的核心是农民如何达成有效和稳定的合作.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公共事务治理领域的农民合作方式从人民公社时期的强制合作转变为税费改革后的自愿合作.乡村治理结构的变迁,使基层村社组织丧失了组织农民的能力,由此导致的农民合作困境,是乡村治理问题的症结.摆脱农民合作困境的三种改革思路——市场化、自组织和再集权——在实践中都困难重重,其根源在于小农经济国情条件的制约、农民合作资源的流失以及农村领导力的匮乏.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激励相容机制建设以及法治和文化建设是乡村治理摆脱困境、走向良治的基本取向.
乡村治理、农田水利、公共事务、农村改革、农民合作
D422(农民运动与组织)
本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支持,编号分别为70973064、NCET-11-0278,在此表示致谢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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