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监督事项案件化的思考——以侦查监督为分析视角
当前诉讼监督工作采取的是“办事模式”,存在启动程序缺乏明确的要求、对事实证据调查不足、结案标准不明确、监督流程不顺畅、监督质量难以评价等问题.应围绕程序规范、证据规则、管理流程、质量标准、办案机制等要素推动诉讼监督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型.在路径设计上,应合理确定诉讼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范围;提高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能力;打造契合诉讼监督事项案件化流程的信息平台;加强诉讼监督事项案件化的外部保障.
诉讼监督、模式、案件化、要素、转型、途径
DF83(司法制度)
2016-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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