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8.19.001
刑法三十年反思
1997年刑法对1979年刑法的修订,是我国刑法的历史性进步,从宏规方面看,主要表现为从类推制度到罪刑法定原则的转变,由部分死刑核准权下放到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刑事政策从惩办与宽大到宽严相济的调整.但是,回顾我国30年来的刑法立法和司法,尚存在需要重新审视和改进的方面:应当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需要大力完善死刑的立法和司法,要进一步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刑法立法、刑法司法、罪刑法定、宽严相济
DF6(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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