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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对三警员的损害负责

引用
@@ 灯塔市三警员(其中民警两人,协勤人员一人)于2001年4月在一刑事案发现场被金属链子(同位素-192放射源)放射致病致残一事实令人同情.三警员受害至今已两年多,始终挣扎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之中.不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而且面对昂贵的医疗费,却无人对其承担责任.三受害人一气之下将两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要上千万的赔偿费.人们在谴责罪犯的同时,不禁要问,三警员所受损害的法律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承担?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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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

1004-5031

11-1582/D

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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