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警醒的教训
@@ 2000年3月1日,新疆呼图壁县公安局民警在处置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中,因未能将肇事人有效控制,致使一围观群众被肇事人当场杀死,引发诉讼.案件发生后,呼图壁县公安局对当地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对当事民警提起诉讼提出异议,认为当事民警在处置"3·1"事件中"出警迅速,果断疏散,保护群众,把危险留给自己,毫无过错可言",呼吁上级公安机关和法律界权威人士对此案予以关注,维护警察的合法权益.由于此案具体过程和细节仍有许多需进一步调查、取证和核实的地方,对民警是否能以玩忽职守罪定性,我们认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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