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32/j.cnki.1001-4179.2023.05.009
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长江保护法》规定了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的制度内容,也确认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源地保护的法定职责.为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要求,在全面分析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形势要求,提出了加强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建议.研究成果可强化《长江保护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落实,为加强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建立以水源地名录管理为基础的水源地保护体系、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长江保护法、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水源地保护、准入退出机制、长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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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213.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2109005
2023-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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