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632.2018.04.017
离职证明,你写对了么
离职证明,即用人单位出具给劳动者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非可有可无,要知道,这一纸证明对于劳动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为避免招用与前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承担连带责任,都会要求劳动者入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2018-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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