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632.2015.09.016
应对高管“双轨制”下的劳动纠纷
随着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攀升,高层次劳动者与公司发生的劳动纠纷也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一些具有双重身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所谓双重身份,是指该类人员既属于《公司法》规定的高管或经营者身份,如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同时也属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即属于公司的员工或劳动者.这类具有双重身份的高管与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使双方陷入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
双轨制、双重身份、劳动争议、总经理、劳动者、公司董事会、司法实践、管理人员、劳动纠纷、调整对象、劳动法、经营者、公司法、员工、聘任、案件
F27;F53
2015-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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