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632.2015.04.017
从容应对社保“空窗期”
实践中,时常出现这种的现象:用人单位当月安排新聘用的劳动者到岗工作,次月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当然,用人单位这样操作并不违法,因为法律在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方面给予了用人单位三十日的“宽限期”.事实上,用人单位当月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次月才会生效.此时,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到社会保险生效之前,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而言就会出现一段社会保险提供保障的“空窗期”,通常称之为“社保空白期”.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劳动者、劳动合同、宽限期、空白期、违法、实践、社保、聘用、法律、操作
F84;C91
2015-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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