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632.2013.12.014
规范管理,制度先行
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宪章,是劳动管理的自治规章、员工行为规范,一经制定、生效,对用人单位的全体成员皆具有约束力,是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法.然而,从人力资源工作角度来看,在真正处理问题员工时,企业精心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尤其是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会出现员工不服的情况,在面对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时也是漏洞百出,站不住脚.既然企业将劳动规章制度当成是企业的内部管理法,不妨按照立法的技术规范巧妙严谨地制定一部有说服力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立法技术要求规章制度备而不繁,逻辑严密,具有可操作性,这些要求在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中同样适用.
规范管理、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企业、员工、劳动管理、解除劳动合同、管理法、自治规章、行为规范、司法审判、人力资源、逻辑严密、立法、劳动仲裁、可操作性、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工作角度、有约束
DF4;F29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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