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有所为,有所不为
从1980年我国出生性别比越过正常值域至今,党和各级政府制订了种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但取得的成效甚微。这一时期我国治理工作的特点有:重视禁止性法律法规的制定,但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比较缺乏;重视目标任务的提出,但落实目标的措施比较缺乏;部门性、专项性规章制度较多,综合性规章制度比较缺乏。今后一段时期内综合治理工作,可以按照避“实”就“虚”、避“难”就“易”的原则,在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打击力度等方面有所作为;而在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传统文化的改变等方面有所不为。
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生育政策、胎儿性别鉴定
35
D631.4(国家行政管理)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090450048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