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05/j.cnki.1004-129X.2021.04.001
婚姻推迟、婚内生育率对中国生育水平的影响 ——基于对总和生育率分解的研究
本研究利用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基于总和生育率分解模型,定量测算女性已婚比例和婚内生育率对总和生育率变动的影响.结果显示:2006年以来中国女性婚姻推迟现象十分明显,女性已婚比例的持续下降始终对总和生育率产生拉低作用且拉低作用的强度在不断增大;婚内生育率对总和生育率总体上产生提升作用,但在部分年份受生肖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产生了拉低作用.分年龄来看,育龄妇女已婚比例对年龄别生育率的拉低作用体现在30岁以下的绝大多数年龄上且发挥拉低作用的峰值年龄在不断提高;年龄别婚内生育率对总和生育率的影响主要在20岁至35岁这一年龄段,除部分年份受生肖效应等因素影响为负向作用,其他时期大多发挥了较强的提升作用.女性已婚比例和婚内生育率对总和生育率的影响幅度在2011年之后显著增强,2011年以来是中国女性婚育特征开始发生显著变化的一个时期,这可能是中国生育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总的来看,近年来中国总和生育率内部结构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青年女性婚姻推迟现象显著,生育旺盛期女性在婚比例不断下降,婚内生育率仍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随着育龄妇女队列结构的变化,婚姻推迟将成为引起中国低生育率风险的重要因素.
婚姻推迟、婚内生育率、总和生育率、低生育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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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24.24(人口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ZDA089
2021-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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