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409.2007.06.024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地产权改革的发展与创新
城乡一体化下农地制度变革的实质是城乡利益的一体化,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弱化农地所有权,使集体成为获得固定收益的名义所有者,不再具有对土地占有、使用和处置进行干预的权利,彻底减少其借所有者之名对农地生产经营活动干预的影响.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强化和扩大农地使用权,使农民接近事实上的所有权,成为土地的实际拥有者,拥有土地长期稳定的占有、使用和处置权."弱化农地所有权、强化农地使用权"可顺利推进农地市场化流转与租赁制度改革,使农民在农地制度变革中得到公正的补偿和回报,可改变过去片面强调城市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现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城乡一体化、农地产权、农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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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农业经济理论)
科技部资助项目2005DGS3D057
2008-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4-9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