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业“营改增”上海试点:税负略有增加
5月30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司长陈伟在北京说,上海进行的软件业”营改增”试点,软件企业税负略有增加,经调研,增加幅度约为0.05%.软件业属于轻资产密集型产业,没有大型设备的增值税抵扣,造成企业税负没有减轻.因此,他建议按照2011年4号文件的精神,对软件企业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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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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