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天津实践"
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为依据,聚焦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对中小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作出系统规范,为做好中小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在教育部的有力支持下,天津市于2019年启动试点改革,2020年阶段总结,2021年深化巩固,2022年全面推开.基于此背景,我们梳理了天津试点改革3年来的实践探索,以期为抓好《意见》落实提供路径参考.
校长负责制、党组织领导、学校党组织、中小学校、天津实践
D251;G641;G471.2
2022-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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