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起学校担保合同案引出的问题
@@ 学校是教育教学单位,其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必须获取各种教育资源.而各种资源的获得,必然要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对外发生关系.这些关系的法律形式便是学校与其他民事主体签订的合同.学校,或由于资金短缺,或由于教学设施的工期紧,或其他原因,常会在合同书上许诺履行一些义务和承担一些责任.但是,在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过程中又往往产生纠纷.因此,对学校签字担保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
学校、民事主体、理论与实践意义、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资源、资金短缺、责任、履行义务、教学设施、教学单位、合同书、法律形式、身份、签字、签订、纠纷、获取、工期、担保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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