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村庄更新实践对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启示
德国的村庄更新概况
德国城市化起步较早,早在1855年前后,其城市化率就超过了30%;1895年前后, 其城市化率超过了50%,进入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阶段;1960年前后,其城市化率超过了70%,进入后城市化时期.在其城市化的不同发展阶段,乡村地区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有较大差异,其采取的应对措施也在不断调整.1954年,西德政府颁布了《土地整理法》,明确了村庄更新的主要任务,即保证农村地区农业和林业经济的稳定发展,为土地归并整理创造条件,减少城乡差距.1960年巴登威滕堡州和黑森州率先出台了全州的村庄更新计划.1976年,联邦政府对《土地整理法》进行了修订,将村庄更新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中.
传统村落保护、德国村庄更新、更新实践、保护发展
TU982.29;F3;TU-87
2023-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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