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亮点纷呈
2020年9月3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分为总则、规划建设、生态与资源保护、利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五十五条内容:一是明确国家公园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二是明确国家公园的管理体制;三是明确了国家公园的资金保障机制;四是对国家公园的分区管控作出规定;五是明确了国家公园的保护对象;六是明确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和登记制度;七是对国家公园内海南长臂猿等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规定了具体要求;八是规定了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等措施以及资源调查、生态环境监测和风险应急管理预警、生态修复与保护补偿等相关制度;九是对于国家公园范围内及周边社区居民生产生活与国家公园保护的关系作出规定;十是对禁止在国家公园内从事的活动作出规定;十一是明确国家公园利用管理行为:十二是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内的经营性项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十三是设置违反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此外,《条例》还对国家公园内的建设项目、村庄(居民点)的规划建设、社区共管机制、宣传教育、科技交流合作、社会监督、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志愿者服务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呈现出以下特点及亮点:
一是理顺管理职责,构建统一管理、协同配合、多元共治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
国家公园、热带雨林、海南热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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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73.5;TU986;S759.91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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