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公序良俗条款的引致功能——以侵权法为视角

引用
在公私法交融背景下,私法自治与公私法功能互补的需求日益突出.公序良俗作为民法中极富抽象意义的概念,可作为公私法沟通的桥梁,为民法体系外之客观注意义务以及受保障权益提供引致管道.公序良俗在侵权法中具有适用空间,并与违法性概念相关联,作为违法性的兜底、补充条款.公序良俗引致功能的发挥意味着其不仅是公私法互动沟通的渠道,同时也是将公法规范所规定客观注意义务、所确认保障权益纳入侵权法体系的闸门.公序良俗发挥引致功能有赖于公私法关系的相对性、公序良俗的包容性与非异质性,以及立法过程中的价值判断与立法技术的调整.通过公序良俗引入公法规范有其积极一面,但也应当保持克制态度.

公序良俗、违法性、公私法交融

D923.43;G647;D618

2023-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3页

337-369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