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冲突解决机制的适用困境与利益衡量之补足——以行政法相关案例为例
为化解法律规范冲突,《立法法》从三大冲突处理规则和裁决制度两方面构建了冲突解决机制.然而,该机制在司法实践中遭遇挑战:适用冲突处理规则可能导致裁判结果不具有可接受性;裁决制度从未实际操作过形同虚设.方法论视域下,不应当适用冲突处理规则的法律规范冲突导致隐藏的漏洞产生,无冲突处理规则可适用的法律规范冲突导致冲突漏洞产生.对于该等法律漏洞应当运用利益衡量方法予以填补,具体到行政审判过程中:首先,仅在限定的规范冲突场合谨慎启动该方法;其次,准确提取相冲突的法律规范旨在维护的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及社会公众的利益;最后,探寻立法中的利益衡量结果、遵循行政法基本原则,充分论证衡量过程,为衡量结果提供正当化的理由.
法律规范冲突、行政法案例、法律漏洞、利益衡量
D920.0;TP393;D630.1
中国科协高端科技创新智库青年项目2021ZZZLFZB1207065
2023-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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