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管理体系之下中国律师专业化发展的困境
中国律师管理体系是由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共同组成的三重结构,处于三重管理体系之下的律师个体,既需遵守结构所要求的职业规范,亦需从该结构中获得必要的支持,方能实现专业化发展.而由于个体所占比例的弱化、职业群体内部良性互动的消减,以及职业场城内的科层化氛围,使律师个体既无力自主决定专业化发展路径,又无法从形变了的结构内获得制度支持、职业指导和业务资源,故而虽热情高涨,却囿于条件限制而无法实现.所以,有必要深入了解律师个体专业化发展所受到的结构性压力,并探究其成因,对中国律师管理体系现状进行审视和改革,以实现其理想功能.
律师专业化、三重管理体系、个体压力、结构活力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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