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场合中捐献行为的性质界定与财产归属
宗教信仰场合中的捐献行为主要包括神誓与奉献,具有宗教性和符号性,不同于民事赠与和公益捐赠.其中,神誓不属于实证法上的法律行为,但可以产生自然法上的效果;奉献是已经现实交付财产的捐献行为,宜界定为单方法律行为.借助神法物、代理或代表关系等制度均难以阐释宗教捐献行为中的财产权属,应引入默示信托理论,塑造“信众→神明→寺庙”的权属关系理论模型.在实证法层面,宗教捐献作为单方法律行为,信众丧失捐献财产的所有权,由接受捐献的寺庙取得.信众向寺庙捐献财产蕴含一个隐含的信托——基于宗教目的与宗旨使用财产.
寺庙财产、捐献、赠与合同、默示信托、单方法律行为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2017年重大项目“宗教工作法治化研究”项目号:17ZDC149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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