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劳动教养时代完善我国人身自由法律制裁体系的难题及解决方案
我国劳动教养废止后,有必要沿着劳动教养制度废止所形成的新理念,对我国人身自由法律制裁体系进行一次整体性的反思、改革与完善.一国或地区选择怎样的人身自由法律制裁体系,核心问题是如何动用公权力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管控.在现代社会,集中表现为通过立法权设置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工,来解决公正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我国人身自由法律制裁体系的完善,应在不断提升司法承受能力的前提下,设定过渡期,构建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最终纳入司法审查的制度.
权力配置、人身自由、法律制裁、公正与效率
2015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量刑规范化实施情况研究——以‘实体量刑规范化文本’的适用为视角”15BFXJ0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当代中国司法实践的方法论反思”15JJD820003的阶段成果
2019-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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