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应收账款融资中的权利冲突及解决路径
一、应收账款的性质界定及融资方式的多元化
(一)应收账款的性质与功能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但不包括因票据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1]它的产生是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为扩大业务量,把产品或服务赊销给客户,为客户垫付短期资金而采取的一种商业促销策略.笔者认为,应收账款的本质特性主要有二:(1)金钱债权性,这决定了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无论向何人清偿,均不会实质性的改变其地位,由此应收账款完全丧失个性(非人格化),表现出较强的独立性,天然的适于融资.保理、资产证券化等现代新型的融资方式均体现、利用并强化了应收账款的此种特质.
应收账款融资、权利冲突、融资方式、市场竞争环境、资产证券化、性质与功能、付款请求权、有价证券、性质界定、客户、服务、非人格化、短期资金、大业务量、促销策略、本质特性、债务人、债权性、义务人、权利人
F2 ;F55
刘保玉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他物权制度的现代化问题研究”2007JJD810167的前期成果之一
201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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