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救济的一般理论
一、救济权的概念与性质
(一)民法上的权利链条与救济权的位置
民法上的权利是民法为保护特定的利益而设定的,民法为保护某一特定的利益并不只设定一种静止的权利,而是设定一系列前后相连的权利,前面的权利随着特定的法律事实,特别是侵权行为以及违约行为的产生而转化为后面的权利.所以,这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权利根据其逻辑顺序可以分为原权与救济权.如果我们将民法看做是为保护某一特定的利益而设定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权利视为一个权利的链条的话,那么,原权就是这个权利链条的始端,而救济权则是这个权利链条的末端.处于末端的救济权不再可能转化为其他私法上的权利,它可以直接导人民事诉讼程序之中,而转化为公法上的诉权.
私权救济、权利、救济权、民法、相互关联、链条、特定的法律事实、转化、保护、违约行为、诉讼程序、侵权行为、逻辑顺序、位置、诉权、民事、公法、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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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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