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96/j.cnki.rbyj.2017.01.006
围绕1923年废除“二十一条”法理问题的中日交涉辨析
1923年3月10日北京政府正式向日本提出废除“二十一条”的照会.中国要求废约的法理依据是“情势变迁”而条约不适用,单方面宣布条约无效,进而推动修改条约.日本一方面运用国际法对中方废约要求进行反驳,另一方面积极与英美列强沟通.英美等国虽然不赞成中国的废约行动及其法律依据,但为了自身利益也不愿支持中日交涉中的日方.日本虽然坚持《民四条约》在法理上的效力,但在国际正义、道德上已受到削弱.北京政府此次废约交涉失败了,却看到国际情势对已有利的变化和国际法观念的逐渐转变,开始协调与各列强关系的同时,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寻求弱国在强国主导的世界之下,实现收回国权的手段.为此后中国的修约、废约外交提供了方法与经验.
“二十一条”、1923年、废约、法理依据、中日交涉
K264.1
201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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