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048.2014.02.008
明治时期日本责任内阁制研究
近代化均发端于器物层面,这一层面的推进必多维度地诉求行政体制变革,诉求高效率之政府亦即责任内阁(责任政府)的建立。1868年明治政权成立以来,明治领导人历访欧美各国之后,深感无论是修约之请还是建立强国之梦,都必须先实现立宪政治。1885年12月22日,根据太政官第69号令,日本开始移植西方政府制度,设立责任内阁,成为明治立宪政治体制的开端。责任政府的建立分散了专制王权,使行政权落实于政府,而专制之权集立法权、行政权乃至司法权于一体。得到了立法保障的责任内阁直接分散了专制王权,并构建了王权与责任内阁的相互制衡与良性互动,日本近代化的多方面成功均可归于此点。
近代转型、政府制度移植、责任内阁制
D99;K31
2014-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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