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历史问题”的过程性结构与“历史和解”可能的原理
随着强征劳工受害诉讼案在韩国进入实质性司法阶段,东亚地区清算日本侵略战争和殖民统治责任运动到了决定性转折期.中韩同是受日本帝国主义伤害过的国家,邦交正常化以后的中日关系更饱受“历史问题”周期性发作之苦,中国对日外交似乎也到了考虑设置解决“历史问题”议程的重要关头.通过研究邦交正常化过程和“历史问题”发展史可知, 《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的“反省”修辞遮蔽了谈判时对侵略加害历史做出口头谢罪的事实,“密约构造”导致日本侵略战争责任的暧昧化并演变为中日间围绕“教科书事件”“参拜靖国神社事件”等的“历史问题”冲突.日本的有识之士在当时就曾提出战后处理的若干原则,或可为继续战后处理、实现中日“历史和解”提供启示.
中日关系、历史问题、战争责任、历史和解、战争赔偿要求
D822.3;K153(中国外交)
2020-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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