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美地位协定》的本质与影响——兼论冲绳基地问题的法理根源
《日美地位协定》是规定美军在日特权的日美间协议.以地位协定为核心,由《日美安全条约》、地位协定、“密约”及日本国内特别法等构成的“安保法体系”,在法理上确定了日本对美军事从属地位,并将该协定嵌入到国内统治结构中.“安保法体系”及其制度性支撑共同构成了规定日本对美军事从属的“法理框架”.日本将对美军事从属的压力传导至冲绳,导致冲绳基地问题的产生.基地的存在给冲绳带来了美军犯罪等问题,且在相关事件处置过程中司法不平等现象屡见不鲜,基于地位协定的“治外法权”导致冲绳民众被害心理的“再生产”.地位协定是冲绳基地问题的法理根源.
日美同盟、地位协定、日美共同委员会、冲绳基地、美军犯罪
D831.3(各国外交)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CSS015
2018-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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