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的历史跨越与未来关系准则——从缔约历程思考其现实意义
1972年中国与日本实现邦交正常化时曾做出“先复交、再缔约”的“两步走”安排.建交后的缔约谈判却因“反霸条款”问题经历了十分艰难的历史过程.直至1978年两国最终完成历史性跨越,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以法律形式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与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固定下来.条约不仅总结了中日关系的政治问题,也开启了两国关系的新征程,还为开展经济、文化、科技交流开辟了广阔前景,给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中日两国旗帜鲜明地将“反霸条款”写入条约,共同承担不谋求霸权的义务,同时反对其他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谋求霸权,这是国际条约中的一项创举,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两国在新时期和平相处、友好相待的根本保障.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邦交正常化、中日关系、反霸条款
D822.3(中国外交)
2018-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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