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本领土的基本概念、问题发生及其国际处理规范
2012年以来,中日关系的“固有领土论”话语对抗演变为“安全保障论”威慑,但对俄罗斯,日本竟以“不固执于领土问题”的妥协姿态恢复了作为“最终战后处理”的和平条约谈判.研究对日战后处理的历史表明,盟国对日本的定义相当于其所谓“固有本土”的四个主岛以及邻接小岛,日本领土的基本概念是主权受限于“盟国决定权”,在美国的冷战政治操纵下日本才主张“固有领土”而与邻国发生岛屿争端.从赫鲁晓夫到普京一贯坚持的战后处理规范是,把日本的“北方领土”要求与冲绳问题相关联,日俄关系得以回归缔结和约的国际法进程.如果缔约导致“冲绳返还”取得俄罗斯谅解,“钓鱼岛问题”可能被美俄日复合条约机制所定义而迷失于脱离战后处理外交的歧路.
对日战后处理、领土问题、日美关系、日俄和平条约交涉钓鱼岛问题
D731.3(各国政治)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BGJ013
2018-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6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