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秘密保护法》与日本国民权利浅析
2013年日本通过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是自民党政府的“自我赋权”,使“秘密保护”成为政府主导的一项系统性权力.法案在议会“强行表决”通过,是保守主义政治家对议会“多数主义”的又一次滥用,而不是国民意见得到反映的结果.该法关于“特定秘密”指定的标准规定模糊,为政府滥用法律解释、扩张权限提供了便利,将极大制约媒体报道自由,冲击国民知情权,严重打击市民社会.《特定秘密保护法》反映了日本保守的“政府”与“市民”在权力上的失衡.
特定秘密保护法、国民权利、知情权、媒体报道自由、市民社会
D931.3(各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XGJ015
2014-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