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电产业的演进逻辑:基于制度理论的分析
按照制度三大基本要素的功能和地位,战后日本核电产业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以“规制性要素”为主导的第一阶段中,日本政府作为制度的垄断者,通过“强制性权力”把发展核电产业纳入了“合法化”的轨道.以“规范性要素”为主导的第二阶段中,作为利益复合体的“核能村”通过对核电优越性的广泛宣传,用“责任”、“安全”和“道义”的旗帜“绑架”了“反核”、“厌核”的“民意”.以“文化认知性要素”为主导的第三阶段中,日本多数“民意”是“弃核”、“厌核”和“恐核”,然而日本对核电政策取向的“政治决策逻辑”并不会完全基于“民意逻辑”而得出,在能源安全架构中核电仍将占据一席之地.
核电产业、制度要素、核能三法、能源安全
F416.2(世界工业经济)
2014-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