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874.2004.01.005
近年日本商法、公司法修改试析--兼谈对我国公司法的若干修改意见
日本在新世纪之初所进行的商法、公司法大修改,创下了1950年以来的修法规模之最.顺应世界潮流的指导思想,放松事先管制、强化事后监管的修法思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博采众长、因势利导的具体办法,对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日本商法、全面修改、事先管制、事后监管、参考借鉴
D9(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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